第二日一早,吃过早饭,我便前往镇国公府在山下的庄子。幸好,他家庄子与我家庄子相差不远。没多久就到了。
虽然叫庄子,但是占地面积极大,更是圈了一块空地当做跑马场,我到时,少年们早就玩开了。有骑马的,有射箭的,不喜欢骑马射箭,也没关系,空地上还扎了个台子,正咿咿呀呀唱着戏呢。总之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随意的很。可以看出,齐骁为了让各家公子小姐玩的开心,也是下了心思的。
看到骑马,我有些心痒,好久没骑过了。世家贵族的公子小姐们几乎个个会骑马。不是为了竞技,单纯是把骑马当成了一种游乐及社交方式。马作为这个时代重要的代步工具,会骑马本身也是身份的象征。但是公子小姐们出门多乘坐马车,所以大部分人都仅限于会骑,并不精于此道。但是我就不同了,可以大言不惭的说,这京城里的小姐们,如果比骑马的话,没人能比的上我。
我在骑马方面确实是有些天赋的。当初母亲让我学骑马,我是抵死不从,我隐约记得前世国外某个女明星的女儿骑马跨栏时摔死了。此后骑马在我心里一直是个特别危险的项目。奈何胳膊扭不过大腿,我还是被迫学起了骑马。学了一段时间之后,竟也从中找到了乐趣。当时我中二病又犯了,觉得自己是穿越女,以后的人生中定然会发生一些波澜壮阔的事情,作为女主角,如果不会骑马,怎么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,怎么才能让男主在茫茫人海里一眼看到我。所以,我一定要学会骑马,这样才能在男主危难之时,挺身而出,带着男主策马奔腾,穿越刀山火海,从此男主对我情根深种,不能自拔。因为这中二的想法,我学了很多年的骑马,每年秋天,还要跟着家人去围猎,每次我都收获满满。所以毫不夸张的说我真的具备了一个穿越女所具有的良好品质:不通诗书,但是精通骑射。在任何一本言情里我都应该是男主眼中的那个与众不同的存在。
唉!
后来母亲觉得我天天骑马射箭,没有一点女儿家的样子,便限制了我的骑马次数。天可怜见,我一个40多岁的人了,生活在古代,没有电脑,没有手机,还要天天装小孩子,每天心累的很,好不容易找了些乐子,又嫌我没有女儿家的样子。当初逼着我学,现在又担心我学的太好,女人心,海底深。
所以现在看到这里有骑马场,我是非常心动。于是去换了身骑装,让马仆挑了匹温顺的马,我便在马场上慢慢的骑。对,前面还有个马仆牵着缰绳,我骑在马上,感觉这马骑的实在是憋屈。我又不能马鞭一甩,双腿一夹马肚,来个策马奔腾,否则明天整个京城都要嘲笑我粗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