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炮屯,一个北方不起眼的小村庄,村子不大,百来户人家。村子后面是一条大河,雨水多的时候淹死过人,可是,随着林殊渐渐长大,水也变得干涸起来。这次五一放假,林姝照例随着家人下地,到了中午休息的时候,便坐到河岸边,啃着手里的蔬菜饼子,慢慢的吃起来。
和煦的春风带着丝丝的花香和淡淡的青草香味吹拂在脸上,林姝一边啃着饼子,一边打量着附近的景色,心中不住的感叹,还是家乡好,这里山美水美,吃的是天然的食物,哪像城里,都是科技与狠活,水是漂白粉泡过的,青菜更是洒了不少科技进行保鲜,这些年,吃着这样高科技,林姝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了。要不是实在遭不住老母亲的催婚,早就回乡下了,虽然一事成会被别人瞧不起,但是听习惯就好了,可是结婚就太难了,高不成低不就,况且,林姝的年龄也属实是太大了些。嗯,忘了说,今年的林殊已经是41岁的高龄了,没怎么谈过恋爱,这些年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看了,没怎么提高过自己,又是个情商比较低的人,没什么社交活动。所以,就这么一个人待到现在。介绍的也没有喜欢的,男方不是太丑自己接受不了;就是小城市还贷款买房的,想想自己赚的三瓜俩枣,对方的三瓜俩枣,还完房贷,也就勉强够生活,看了看对方,再看了看自己,都是80后,岁岁都不小了,结婚后马上就得要孩子,可是哪养的起呀,还是决定不耽误男方了。就这样,一直耽误到现在。
林姝吃完饭,眯着眼睛休息了一阵子,感觉恢复了一些力气,便站起身,拍了拍裤子上粘上的沙子,准备去干活,就在这时,一抹亮光出现在林姝眼角的余光里,那是什么,林姝心里纳闷,被好奇心驱使着走向刚刚发出光芒的河床上,找了好一会儿,才看到一枚古朴的戒指,半埋在沙子里。林姝弯下腰,伸手把戒指扣了出来,拿在手里,掂了掂,有点沉,应该是铜的吧?看起来不是很值钱的样子,便放下心来。伸出手指挨个试了一下,发现只有食指比较适合,抬起手臂看了一眼,感觉还不?这时,一声呼喊声传来:“姝儿,干活了,别只顾着玩!”
“唉,来啦”,林殊小跑着来到地里,林母的身旁,伸出手来让林母看,“刚刚在河床上捡到了一枚戒指,好看吗?妈!”林母瞅了一眼,“还行吧,你咋啥玩意都捡?”“这不是看到了吗,嘻嘻,说明它和我有缘!”林母白了她一眼,“快去干活!”“艾,好嘞!马上干!”林姝立马动了起来。
傍晚的时候,林母看了看天色,“好了,今天就干到这里吧,剩下的明天再来干!”“太好了,”林姝伸了伸早已累的酸疼的腰,收拾好农具,便随着林母回到了家里。
“妈,晚上吃什么?我给你烧火。”林姝主动揽过烧火的活计,毕竟她的厨艺没有林母的好。“土豆排骨炖豆角!”“太好了,我爱吃!”林姝走到院子里抱了一捆柴火,拿出几根放到灶堂里,用打火机点燃,开始煮饭。林母掐着豆角,林父切着土豆,排骨是处理好的。过了二十来分钟,锅里的饭煮好了,焖的喷香的白米饭被铲了出来,还有锅巴也铲了出来,小时候的林姝最喜欢吃锅巴了。林母把锅刷好,倒上油,就开始做菜,林姝一边烧火一边对着菜流口水,没办法,干活太消耗体力了,现在的林姝饿的不行。过了半个多小时,菜好了,林姝坐到炕桌边,吃起了香喷喷的饭菜,比的满足。
吃过饭,收拾完碗筷,桌子立到墙边,林殊坐到炕上,打开番茄App,选了一本感兴趣的,看了起来。看着看着,忽然想起了今天捡到的戒子,那古朴的模样,让林姝的心有点按捺不住,怎么说,她也是个资深的老书虫了,偶尔也会幻想自己有个奇遇什么的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,莫非这就是自己的奇遇?林姝瞬间心动了,根据书上说的应该是要滴血认主的,林姝立马找来一根针,忍着疼,朝着自己的手指扎了下去,好不容易挤出来一滴血,马上滴到了戒指上面,看着渐渐变少的血,林姝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,有门!看来书上说的是对的,等到血被吸收完了的时候,林姝立马闭上眼睛,默念着,我要进去,我要进去…